2011年1月4日

一家都必得救


我們每一個蒙恩的基督徒,享受在主內得著平安、喜樂,領受無可言喻的屬靈產業,又在團契中,享受主內肢體之間的手足之愛,與主合一同在那永恆樂園的盼望太多的恩典,讓我們無比滿足;對於那些尚未得著的人,我們豈不是切切地盼望著他們能同樣接受這救恩?至於自己未信主的親人,更是到了引頸盼望、有時甚至於到憂愁的程度。
記得好幾年前我剛信主沒多久的時候,有人曾激勵我說:「一人得救,全家得救!」,心裡OS:「哇!那真是我想要的,為什麼這麼有把握說出這話呢?對方不知道我們家狀況,他們要信主談何容易」,當我表示出懷疑後,大有信心的某人,馬上又會補上一句:『在人不能,在神凡事都能。』對啊!阿們啦!看來真的很合理,於是歡歡喜喜地、蹦蹦跳跳地回家傳福音了;您可能可以想像,挫折、羞辱、傷心、淚水、懷疑伴隨而來。
使徒行傳十六章三十一節「當信主耶穌,你和你一家都必得救。」這段經文大家都常聽到,也是熱門的經典名句。如果我們查考聖經(徒16:12-34),可以明白使徒行傳這段經文,是描述保羅一行人,在腓立比城附近傳道的時候,受到陷害下到監裡,保羅在獄中仍然積極向囚犯傳福音,辦佈道會的時候,神行了神蹟,不但大地振動還解開所有人的枷鎖。正打瞌睡的獄卒被驚醒,懼怕將受的責罰,於是想自殺,在保羅勸阻後,回應他的一段話,這兩位辛苦的傳道人保羅和西拉,夜裡去獄卒家中接受療傷、吃飯,順便傳福音給他家人,於是全家都信了神。我們觀察這段精彩的紀實,可以看到兩個特點,一個是「神蹟」,另一個是「傳福音的行動」,這家人能夠得到救恩,不只是簡單的禱告和儀式,還有傳道者付出行動與愛心,對於期望親人蒙恩的人,這是一段需要深深思考的經文。
聖經各卷書中,個人鍾愛《使徒行傳》,因為它是一部「行動」的紀錄,講述了神如何透過聖靈引導人為他作工,偉大的救贖透過人全時間的委身和行動來完成,而不是停留在儀式和知識的範圍,整本聖經由新、舊約兩部份組成,「約」其實就是一個行為的依據,什麼都不作,怎麼算守約呢?雅各書也提醒我們:「信心若沒有行為就是死的」。
感謝主,這多年來,透過向家人傳福音的行動和流淚禱告,神施行了許多大大小小的神蹟在我們家裡;先是我大姪女信主受了洗,很快親愛的母親受洗,後來年輕時曾受天主教洗禮的年邁的父親,也回到教會,去年底姪兒受洗,上帝的愛像寒冬後的暖春臨到我們家,在姪兒的洗禮中,從小失去母愛,現在就讀國二的姪兒做了簡單的見證,他說:「以前我很寂寞,現在我很快樂」然後忍不住哭了,在台下的人也都濕了眼眶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