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還沒有網際網路的年代,我很喜歡玩一種電腦遊戲,叫做RPG(Role Playing Game),最早接觸的是【龍與地下城】和【創世紀】系列,這種遊戲玩家可以組織一個隊伍,隊伍裡面有戰士、魔法師、賊、牧師,在RPG的典型的世界裡,好像中古世紀的奇幻世界,有精靈族、矮人族、巨人族、還有更多其他生物,獨角獸、食人鬼、小惡鬼、獅鳩...這個以奇幻世界為背景的遊戲,玩家可以選擇在正義的一方,完成大小任務拯救奇幻世界,這些遊戲大多是文字敘述,頂多一些低解析的圖片,玩家要閱讀大量的文字資訊和劇情,當初喜歡玩這種遊戲的人算少數分子,喜歡的大概都會沉迷在其中。
我已經很久沒有玩遊戲了,不過遊戲中的奇幻世界已經成為回憶的一部分,我漸漸明白,吸引我的不是遊戲本身,而是這個奇幻世界,我順理成章成為電影【魔戒】、【納尼亞傳奇】的影迷,在奇幻的世界裡,生活的本質就是冒險,善與惡的鬥爭、光明與黑暗的更迭,讓這世界充滿了活力,後來我就開始直接去讀這些小說,雖然故事本身引人入勝,但是我常常不能體會某些劇情的安排,我直覺地感到故事並不單純,其中蘊含了許多哲理,不只反映作者對世界的價值觀,更有隱喻人類世界深奧意義,當我翻到這類剖析【魔戒】的書時候,我已經是個基督徒了,經典的奇幻小說裡面的處處充滿了隱喻、善惡的鬥爭、犧牲的愛,這些都是基督信仰的美德,受到感動之餘,誠然呼應了自己年少時候的赤誠,渴望正義、勇氣、信念、愛。
我為了修教會歷史,非得要讀歐洲中世紀的歷史和社會文化背景,還追溯到歐洲各民族的民俗和傳說,因為了解這些,可以幫助自己了解當時日耳曼文化和羅馬天主教如何互相影響,還有基督教對封建制度、武士階級社會之間的關係。對我來說,這些研讀有了意料之外的收穫,因為這個時代的異教傳說加上基督信仰的美德,其實就是奇幻小說的素材,甚至故事背景。當然囉,聖經才是一切文學內涵的根基,研讀聖經應該是我這一生最大的「意外」收穫。
現在,不但更能享受閱讀的樂趣,更真正明白這些奇幻故事的豐富內涵,我讀了偉大的奇幻小說作家托爾金和魯益士(C.S. Lewis)的一些翻譯作品,後者更是許多基督教信仰的護教家,拜讀了很多他的翻譯著作後,我了解他深深地被另一位十九世紀的大師級人物,喬治.麥當努(Geroge MacDonald)影響,他的作品好像沒有中文譯本,好在他這些奇幻小說網路上可以找到,我在讀他的作品時,會忘了自己已經步入中年,好像回到青少年,冒險的血流竄全身,離開俗世進入到奇幻的世界中,非常像年少時沉迷RPG一樣。這位偉大的作家,是一位虔誠的基督徒,他也寫了許多關於基督信仰的論文和寫實主義小說,繼魯益士之後,成為我心目中的大英雄。
RPG這類遊戲發展到現在,應該已經發展到更多新奇、怪誕,各式各樣的遊戲,我想現在高畫質的3D動畫,很容易吸引小孩甚至大人的目光,也許有像電影一樣的聲光效果和感官刺激,讓人失去想像的空間,盼望現在的年輕人,可以玩到有文化內涵又有人道關懷的遊戲,不只是在遊戲裡面殺怪物、升級、找寶物、破關,然後殺更多怪物、再升級、搶更多寶物,把時間耗掉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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